2016-09-01 17:01:44 来源: 本站
公 告
周平:
本院受理朱王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并定于2016年11月24日下午2时30分在枞阳县人民法院会宫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枞阳县人民法院
二O一六年八月十七日
公告地址:安徽省枞阳县官埠桥镇黄华村杨洼组11号
邮寄地址: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会宫人民法庭
承办法官:吴革 法庭电话:0562-2533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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