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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2016-06-07 10:14:53 来源: 本站

宿州市地处黄淮海经济区腹地,倚河南、连山东、邻江苏,承东启西,辖四县一区,总面积9787平方公里,人口630万。境内拥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皇藏峪森林公园、虞姬墓等旅游景区。文化积淀深厚,人文景观荟萃,是安徽省离出海口最近的一个极具发展潜力的开放城市。近年来,宿州紧紧围绕“双千亿、双翻番”目标,克难奋进,扎实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干警140人,其前身为宿县行政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7月。19561月滁县、宿县两专区合并,成立蚌埠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614月,撤销蚌埠专区,恢复宿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93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撤销宿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宿州中院设政治部(下设宣传教育处、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和书记员管理处)和立案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执行庭(局)、行政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处、法警支队、纪检监察室、研究室、技术室、机关党委等十九个职能部门。

近年来,宿州中院在市委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狠抓队伍建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认可。199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少年刑事审判先进集体、199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先进单位、20003月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200212月被省高院评为“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20033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被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评为“全省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2001年至2009年连续被省高院评为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行政审判工作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和司法警察工作先进单位、20111月宿州中院执行局被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授予首届“全省优秀政法单位”称号、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部门多次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一、二、三等功、多次被评为宿州市文明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1229,宿州中院执行局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宿州中院大力推进庭审方式改革,创新审判管理,确保审判公正高效。重点抓好审判质量管理,提高审判效率,案件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全方位、多层次、高标准提高广大干警的司法能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五个严禁”和“五十四个不准”等规定,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深入开展“建学习型法院、当学习型法官”活动,支持和鼓励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全院42名干警已取得了研究生学历,1名干警正在攻读博士学位,占干警总人数的30.43%2009年,专职审委会委员武钦殿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审判专家,多次应邀到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上海高院授课,他撰写的论文《论交付和登记在我国房屋所有权转移中的地位》在全国法院系统第十五届学术论文评选中,被评为全国一等奖。另有多人在全国法院系统论文评选活动中获省高院奖励。武钦殿、申丽、丁家平、魏劲松、马晓红等人被省高院荣记二等功。2010年,刑一庭审判员从前被授予安徽省青年卫士称号,陆荣生、李德道等多名法官被省高院评为办案能手、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2010年,审判员李超的两篇案例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审判要览》和《人民法院案例选》。

 宿州中院不断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基础设施,基础建设有了新的进展。2006年在宿州市政务新区征地26400平方米新建办公、审判综合楼,建筑面积27528平方米,其中审判楼面积21760平方米, 201110月份已投入使用,最高人民法院江必新副院长和省高院周溯院长莅临视察。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市中院和3个基层法院已投入使用智能办公系统和审判管理系统,基本实现办案办公信息化。

宿州中院将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为实现宿州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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