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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枞阳县人民法院简介

2016-09-01 16:44:43 来源: 本站

  一、基本院情

枞阳县人民法院位于枞阳镇金山路,2004年1月审判办公大楼正式启用,占地面积5098平方米,建筑面积4900平方米。

              

枞阳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共7人,由院长、党组书记武秀清,副院长汪华斌、陈文胜、章鸿,纪检组长曾万胜,党组成员钱立桃、陈晓钟组成。 

 

全院编制110人,现有正式干警96人,其中审判员61人,助理审判员3人,书记员20人,法警9人,其他工作人员9人。正式干警中,大学本科学历85人,研究生学历12人。 

 

枞阳县人民法院设党组1个、总支1个、支部7个。院内设二级机构19个,分别是: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立案庭、信访办公室、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下辖横埠人民法庭、汤沟人民法庭、义津人民法庭、会宫人民法庭4个派出法庭。其中,政治处、司法警察大队、执行局和四个基层人民法庭为副科级建制,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高配副科级。 

 

二、内设机构主要职能

 

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判一审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侵犯财产犯罪案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渎职犯罪案件等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及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

 

民事审判一庭  依法审判一审婚姻家庭案件、继承案件、债权债务案件、劳动争议案件、人身权案件、涉港澳台民事纠纷案件以及特别程序和督促程序案件等民事案件。

 

民事审判二庭  依法审判一审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期货、股票、金融债券、票据案件,审判一审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以及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案件,经济合同损害赔偿案件,企业破产案件,以房地产为标的的各类民事纠纷案件。

 

民事审判三庭 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及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行政审判庭  依法审判一审涉及土地、治安、工商、税务、卫生、文化、环保等行政案件,依法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案件。

 

执行局  执行本院一审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民事制裁决定以及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中的财产部分,执行法律规定由法院执行的公证机关、仲裁机构发生效力的债权文书、仲裁裁决以及其他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由行政机关依法申请而必须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审判监督庭  依法审判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负责案件的质量评查工作。

 

立案庭  对本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等级和审查立案,负责司法统计与分析;做好诉讼费的收缴工作;办理诉前财产保全;对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流程管理。

 

信访办公室  受理、承办、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信访事项;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反馈答复;承办上级及院领导的信访事项。

 

政治处  负责法院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法院系统评先创优、表彰奖励活动;负责法院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调配、工资福利以及人事档案、人事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全院法官等级、法警警衔的评定和干部录用的有关工作;承办县院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本院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做好行政事务工作;办理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和其他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文秘、档案、印章、财务、通讯、保密、固定资产等后勤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两庭”建设计划拟定以及诉讼费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武器、械具、服装等专项物资的计划拟定和管理工作。

 

研究室  负责有关法院工作的宏观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答复和处理运用法律、政策的请示;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的建议,县政协委员的提案;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收集信息资料,编印法院内部期刊,负责对全院工作的宣传报道。

 

监察室  主管全院的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全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的情况;负责法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受理控告、检举、督促、查处本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违纪问题。

 

审判管理会办公室  负责院审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担任审判委员会会议记录整理工作,承担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的日常工作,负责司法鉴定及其他专门性的技术工作,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研究和探讨新类型和典型案件审判方式、审判方法,指导各业务庭审判工作。

 

司法法警大队  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看管押解人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参与执行死刑,配合执行局执行有关事项;负责机关安全保卫、消防,维护机关秩序;负责车辆管理、调度工作;负责本院司法警察的教育训练和管理工作。

 

三、法庭职能及辖区

 

四个人民法庭审理辖区内标的5万元以下的民事案件(不含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和标的10万元以下的商事案件。法庭基础设施齐全,干警不仅人手一台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空调等设备也一应俱全,还实现了法庭网络与院机关局域网连接,并配备办案公务车一辆。拥有硕士研究生3人、本科生17人。

 

汤沟人民法庭

 

汤沟法庭成立于1978年,2006年8月搬迁至汤沟镇官峰村新办公楼办公,新法庭占地面积5233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752平方米,法庭现有正式干警4名,审判员3名,书记员2名,驾驶员1名,系省高院命名的一类“规范化人民法庭”。2007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人民法庭”。

汤沟法庭下辖汤沟镇、OU山镇、老洲镇、长沙乡、凤仪乡五个乡镇,辖区面积312.96平方公里,人口23.14万人。

 

横埠人民法庭 

 

横埠人民法庭位于枞阳县域东部,始建于1955年。法庭坐落在享有“枞阳明珠”之美誉的横埠镇,现为全国重点镇、省重点扶持中心建制镇。横埠法庭综合楼于2008年10月28日落成启用,是按照全省一类法庭标准化建成的标准化人民法庭,占地面积3300平方米,建筑面积840平方米。有正式干警5人,书记员2人,驾驶员1人。该庭2009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人民法庭”。下辖横埠镇、白梅乡、钱铺乡、周潭镇、陈瑶湖镇,辖区人口40余万人。

 

义津人民法庭 

 

义津法庭设置于1978年,2007年4月建成占地面积3330平方米,办公楼及宿舍楼建筑面积共848平方米的现代化人民法庭,设有中、小审判庭各一个。现有审判人员3名,书记员2名,驾驶员1名。该庭2006年、2007年连续被评为县法院先进集体,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民事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下辖义津镇、钱桥镇、麒麟镇、白湖乡、浮山镇,辖区人口21.26万。

 

会宫人民法庭 

 

会宫人民法庭系原官桥人民法庭,位于会宫乡境内,2009年12月28日落成启用并正式更名为会宫人民法庭。占地面积1.76亩,建筑面积750平方米。现有审判员3人,书记员2人,驾驶员1人。2011年、2015年两次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人民法庭”称号,下辖会宫乡、官埠桥镇、雨坛乡、项铺镇、金社乡。

 

枞阳镇、铁铜乡的民商事案件分由县法院民一民二庭管辖。

 

几年来,我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重心,认真抓好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和基层基础等各项工作: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切实履行审判职能,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司法为民举措,在工作的各个环节为群众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努力做到司法为了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进一步规范审判工作机制,狠抓内部管理,努力做到阳光司法、透明公开;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解决队伍的政治方向、司法能力、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司法廉洁方面的问题;继续推进“两庭”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办公办案现代化建设,强化公正司法的物质基础;不断拔高标杆,持续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彰显文明、高效、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常抓不懈的政治思想建设、司法能力建设、法院文化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升着司法保障的能力与水平。近三年来,我院共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6644件,审结6511件,审结率为87%;受理执行案件2472件,执结2150件,执结率为87%。在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调解撤诉率达55%。审判工作呈现出调撤率高,上诉率和改判、发回重审率低的良好趋势,审判、执行工作的绩效,居全市法院前列,受到中院的通报表扬。2007年以来,荣获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省高院集体一等功、全省优秀人民法院(3次)、全省首届“优秀政法单位”、安徽省文明单位(2次)、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先进法院”等50余项国家、省、市集体荣誉。汤沟、横埠、会宫、义津四个法庭先后全部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庭”。内设多个部门及个人获得国家、省、市多项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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