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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撞维修整月 交通费用也获赔偿

2015-09-08 12:30:14 来源: 本站

车辆被撞维修整月交通费用也获赔偿

 

爱车被撞,维修期间的出行问题怎么解决?近日,我庭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原告主张车辆维修期间的交通费用获得部分支持。

20151月某日,王某驾小轿车在自家小区门口被一辆渣土车撞个正着。经交警部门认定,渣土车负全责。王某将爱车送到4S店维修,但因渣土车在外地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定损耗时较长,导致王某的爱车经过整整一个月车方才修好。维修期间,为工作通勤和接送家人的需要,王某以200/日的价格租赁一辆轿车使用了20天。但当王某就车辆维修费和租赁费一并向渣土车的承保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以租赁费为间接损失为由拒赔。

法院认为:王某为修理自有汽车共支出维修费21000元,确实发生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予以赔付。王某主张其在修理期间租赁车辆用于交通并支出车辆租赁费4000元,但证据不足,鉴于其车辆维修期较长且确有使用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需要,法院酌情支持其交通费1500元,保险公司应予赔付。

法官提醒:随着私家车的日益普及,小汽车已经成为许多居民不可或缺的工作和生活工具,交通事故后的替代性交通支出逐渐成为纠纷解决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属于财产损失,应当得到赔偿。本案中,王某的证据难以说明其必须租赁车辆方能满足其替代性交通需要,而在城市中打车出行也非常方便,故法院参照出租车费酌定支持了王某的部分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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