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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损失是货损还是车损?

2015-09-08 12:31:07 来源: 本站

集装箱损失是货损还是车损?

201312月某运输公司所有的快递运输挂车所载集装箱体在事故中受损。该公司于20147月起诉,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货物损失14000元。保险公司辩称该集装箱不属于车体一部分,也非运输的货物,是运输公司自行添加装载物品的新增设施,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集装箱损失属于货物损失还是车辆损失,或都不是?一种观点认为:集装箱是运输的货物,保险公司应在货物损失险种内赔偿;另一种观点认为:集装箱是车辆附属设施,保险公司应在车损险内赔偿。第三种观点认为:集装箱不是货物,也非车辆,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不应赔偿。

本案中,该挂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等并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货物,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供出售的物品。本案中集装箱不是供出售的物品,实际是车主购买并使用,用于装载货物的容器,非货物。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险条款》中的《车上货物责任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责任约定,保险期间内,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因此本案中集装箱的损失不属于车上货物责任险的保险范围。该集装箱也非车体一部分,也不应在车损险中赔偿。故某运输公司主张的集装箱损失14000元法院判决不予支持。

面对本案无法获赔的集装箱损失引发了我们这样的思考。快递行业日益兴盛,如何才能使快递运输车辆的集装箱获得合理、合法的赔偿呢?有些保险公司设有专门的集装箱车辆险种,投保人可以投保集装箱损失险。有些保险公司无此险种,在此种情况下,投保人在投保前应询问相关险种的保险责任范围后再确定投保何种险。这样,出现保险事故后才能更有利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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